問題詳情

48.依UCP600規定,有關信用狀款項之讓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在信用狀表示可轉讓之條件下為之
(B)款項讓與僅涉及款項之讓與,與信用狀項下權利行使之讓與無關
(C)未來單據一旦被開狀銀行拒付時,仍應由信用狀受益人負全責
(D)L/C未表明可轉讓之事實,應無礙於受益人依準據法規定,將其於信用狀下可得或將得款項讓與之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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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魚魚】評論

(A)若信用狀未表示可轉讓,但是受益人還是依據法律擁有信用狀下的權益。(B)信用狀轉讓以受讓人.....看完整詳解

Karen】評論

LC未標示可否轉讓視為不可轉讓

smile111913】評論

▲根據UCP600三十九條規定,即...

initial.209】評論

UCP600第39條:信用狀未表示可轉讓之事實,無礙於受益人依準據法所為之款項讓與故有關信用狀款項之讓與,不須在信用狀表示可轉讓之條件下,即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