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6.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依本辦法、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領取之臨時工作津貼及政
府其他同性質之津貼或補助,2 年內合併領取以最長幾個月為限?
(A)5 個月;
(B)6 個月;
(C)7 個月;
(D)8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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