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現行《民法》規定,下列何者為結婚要件: (甲)公開儀式;(乙)兩人以上之證人;(丙)書面; (丁)到戶政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A)甲乙
(B)甲乙丙
(C)乙丙丁
(D)甲乙丙丁 。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013
統計:A(5),B(2),C(402),D(43),E(0)

用户評論

【用戶】Ting-rong Wu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96年5月23日總統公布的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登記制-先登記再請客=公開儀式.否則之後若遇意外無法登記.則婚姻可能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