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取得國家領土之方式,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時效」取得領土主權係一國在無主地上,長期和平地有效控制該地,且占領期間無任何的國家提出抗議
(B)由於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4項規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其他會員國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違反上述規定而取得之領土將不被承認
(C)國家可透過交換、買賣、或締結和平條約之方式,將領土管轄權拋棄,並由受讓國建立管轄權,此一事實在國際法上稱為「割讓」
(D)「先占」係一國對於無主土地或被拋棄之土地,欲獲得領土主權的事實占領行為,其要件必須符合形式上的宣告行為,以及實質上之有效控制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453
統計:A(347),B(32),C(110),D(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

用户評論

【用戶】Jane Ha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先佔是對無主地  時效是對有主地

【用戶】Jenny Ch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是否為先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