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基本國策之發展方向?
(A)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B)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C)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不得少於中央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
(D)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7929
統計:A(83),B(304),C(3897),D(20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增修條文後之基本國策、基本國策、基本國策

用户評論

Lillian Jo】評論

第164條(教育文化經費之比例與專款之保障)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其依法設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產業,應予以保障。愛 憲法增修§10-10涷結~不受限制憲法增修§10-10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

Hong Tsan-sho】評論

4f不要看憲法本文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建議法典上凍結的條文直接做記號或劃掉 以免記錯 不過可別塗黑阿 有時會考新舊法比較的

erin】評論

憲法第164條: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省-縣市為:15%-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