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一物體以 10m/s 之初速作水平拋射運動,其中空氣阻力忽略不計,重力加速度為 10m/s2。若以出發點為坐標原點,當物體抵達 A 點(40m,−80m)時,物體速度方向的反方向延長線交於 x 軸
問題詳情
6.一物體以 10m/s 之初速作水平拋射運動,其中空氣阻力忽略不計,重力加速度為 10m/s2。若以出發點為坐標原點,當物體抵達 A 點(40m,−80m)時,物體速度方向的反方向延長線交於 x 軸上的 B點,如圖,則 B 點與原點 O 間的距離為: (A)5 (B)10 (C)20 (D)25 (E)30 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