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son】評論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施行後,人身保險業即可辦理以美元、歐元、澳幣或人民幣收付之非投資型健康保險業務,對於有海外醫療需求之消費者除可免除匯率風險,更可以更經濟之費率獲得較高額的保險保障,已獲得更完善的健康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