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有關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下列何者錯誤?
(A)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B)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
(C)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 111 萬元
(D)捐贈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4444
統計:A(1),B(2),C(68),D(1),E(0)
用户評論
【임종림】評論
何者不計入贈與總額?A、捐贈公有事業機構之財產;B、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C、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D、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