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大眼】評論
教師正當管教措施:1.口頭糾正。2.調整座位。3.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4.列入日常生活表現記錄。5.通知家長,協請處理。6.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7.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8.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 壞環清潔,罰其打掃環境)。9.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10.經家長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11.要求靜坐反省。12.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二小時。13.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二堂課為限。14.經其他教師同意,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15.移請其他相關人員或單位處理。16.依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書面懲處。 註:1.教師不宜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但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2.學生反映或教師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有上廁所、生理日等生理需求時,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處罰。
【猴子惠】評論
這一題有提出疑義 出題老師就是不給分
【Pei-Pei Hong】評論
那C錯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