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有關羽球競賽規則之敘述,何者有誤?
(A) 競賽每局先得 21 分一方獲勝,但 20 平分時需連贏 2 分才獲勝一局,若 29 平分時先得到 30 分的一方即獲勝一局
(B) 每局某方達到 11 分時休息 30 秒
(C) 發生發球區錯誤時,無論輸贏,將不更正錯誤也不重打,球員保持在錯誤的發球區繼續比賽
(D) 主審在確定主動的情況下,可以更改線審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適中0.476589
統計:A(10),B(285),C(236),D(22),E(0)

用户評論

【用戶】Wang Hao-Yu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C也錯唷 請大大改一下

【用戶】+U惠珊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C選項,也是錯的啊?比分照算,但是要改回原來的位子。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