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下列關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A)被施暴者可依法聲請保護令
(B)保護令可命令加害人不得靠近被害人
(C)保護令是由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所核發
(D)此法的制度是為了保護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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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評論

誰可提出聲請保護令:1.緊急保護令:基於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向法院聲請,且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4小時之內核發。 2.暫時保護令:為保護被害人,在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法院得依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書面聲請或依其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因此,暫時保護令主要是為填補普通保護令審理期間,家庭暴力尚未達急迫危險程度時,被害人人身安全可能的保護空窗期。 3.通常保護令:由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向法院提出聲請,經法院審理後核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