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甲建議乙、丙兩人相約同時向 A 繼承之百年房屋的古董級玻璃窗各丟擲一石塊。後來,玻 璃窗僅被當中一顆石塊擊中。請問:A 在法律上得如何主張?
(A)A 依侵權行為規定,得向 甲乙丙三人連帶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B)A 須證明擊中玻璃窗之石塊,究係由甲、乙、 丙三人中何人所發,始得向該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C)A 得類推適用合夥之規定,向甲、 乙、丙三人請求損害賠償,甲、乙、丙三人因此負擔補充的連帶責任
(D)A 依侵權行為規 定,得向甲一人請求賠償全部損害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89937
統計:A(21),B(7),C(53),D(6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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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君博】評論

這是民法?條

more0838】評論

民法第185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之責任。而連帶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後次序地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部分為由而拒絕。故(D)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