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uei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36 雇主架設之通道及機械防護跨橋,應依下列規定: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傾斜應保持在三十度以下。但設置樓梯者或其高度未滿二公尺 而設置有扶手者,不在此限。三、傾斜超過十五度以上者,應設置踏條或採取防止溜滑之措施。四、有墜落之虞之場所,應置備高度75公分以上之堅固扶手。在 作業上認有必要時,得在必要之範圍內設置活動扶手。五、設置於豎坑內之通道,長度超過十五公尺者,每隔十公尺內應 設置平台一處。六、營建使用之高度超過8公尺以上之階梯,應於每隔七公尺內設 置平台一處。七、通道路用漏空格條製成者,其縫間隙不得超過三公分,超過 時,應裝置鐵絲網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