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對下列那一類事項僅掌有法制權,並無執行權?
(A)褒獎
(B)保障
(C)退休
(D)撫卹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評論

依據 憲法增修條文 規定,考試院對下列那一類事項 僅 掌有 法制 權,並 無執行 權?(A)褒獎→ 法制權在考試院,【執行權】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負責之 (B)保障(C)退休(D)撫卹----------【憲法增修條文§6】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法制+執行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法制+執行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A)之法制事項。→僅法制權 !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個人口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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