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崇桓】評論
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金金金】評論
沒有管轄權依據不就代表沒有管轄權嗎?
【Koy Huang】評論
考得好細阿...大概是因為如果不是專屬的話,會發生同法115條的例外吧OAO?
【KaiKai】評論
違反土地管轄尚非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