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根據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在下列哪些情況下,雇主應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A)歇業或轉讓時
(B)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C)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D)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 

參考答案

答案:A,B,C
難度:適中0.603774
統計:A(44),B(44),C(40),D(9),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