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g Yu】評論
第 23 條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第 23 條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默默】評論
中央法規第 21條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林佑昇】評論
21條是廢止 23條是當然廢止 所以這題是在考你有沒有看清楚題目 而不是在考21條的廢止理由第 23 條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 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