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刑法第333條規定,未受交戰國之允准或不屬於各國之海軍,而駕駛船艦,意圖施強暴脅迫於他船或他船之人或物者,稱為:
(A)搶奪罪
(B)竊盜罪
(C)強盜罪
(D)海盜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8115
統計:A(7),B(2),C(42),D(409),E(0)

用户評論

【用戶】agostodos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搶奪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 (刑法§325)(B)竊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刑法§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