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下列法律行為,何者可能為無償行為,亦可能為有償行為?
(A)遺贈
(B)使用借貸
(C)贈與契約
(D)寄託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4876
統計:A(103),B(717),C(185),D(1825),E(0)

用户評論

【用戶】anita hua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A)遺贈 :無償,給別人遺產,也不用代價(B)使用借貸 :無償,借筆給別人,不用代價(C)贈與契約 :無償,送花給別人,不用代價(D)寄託:有償(如銀行存款,旅店供客人住)也無償(保管一下手機)

【用戶】ku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我比較奇怪的是為什停車是租賃契約,旅店就是寄託?感覺兩者根本可以通用停車一天寄宿一天,或租停車格一年租房子一年,都要付租金兩者根本沒什麼差別?有人能解釋一下差在哪嗎??

【用戶】Tzu-yu K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寄託負保管責任 東西不見了要賠的 所以停車場是租賃 不然如果大家的車都被偷 停車場不就慘了?所以他們只當是把位子租給你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遺贈(X;無償。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B)使用借貸(X;無償。契約行為。若借東西使用要錢,就變成租賃契約,東西變成租賃物。收費停車場為租賃契約)(C)贈與契約(X;無償。契約行為)(D)寄託(O;原則無償,收費則有償。火車站旁機車保管處及銀行活期存款為寄託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