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依法應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若其主要內容有虛偽之情事,對於該公司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之損害,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之人,如能證明已盡相當注意且有正當理由可確信其 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免負賠償責任,但下列何者除外?
(A)發行人
(B)簽證會計師
(C)發行人之董事長
(D)發行人之總經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8925
統計:A(65),B(15),C(6),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