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請閱讀以下文章,並回答 57~58 題:
 現行《國籍法》條文規定,外籍配偶申請歸化須提財力證明,且在取得戶籍前就放棄原有國籍,但在實務上卻可能發生申請人放棄原國籍後無法取得我國國籍,陷入無國籍人球的窘境。為改善此情形,內政部督促我國立法院前年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外籍配偶歸化時,毋須受到「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條文限制,並保障受家暴、喪偶或離婚之外配,得先申請歸化後一年內再提放棄國籍證明,避免出現無國籍情況。
【題組】57.關於上文以及國家組成要素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生活在台灣的人民皆是我國國民
(B)內政部與立法院為我國政府機關
(C)主權由統治者賦予,為國家最高統治權力
(D)領土的範圍囊括領陸、領空及經濟海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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