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逾期未聲請繼承登記之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得由下列何單位予以列冊管理?
(A)農田水利會
(B)地政機關
(C)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D)司法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1404
統計:A(0),B(32),C(24),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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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評論

Ⅰ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巿或縣巿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但有不可歸責於聲請人之事由,其期間應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