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時,下列何者正確?
(A) 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應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B) 於高速公路駕車肇事致人受傷者,應記違規點數三點
(C) 於高速公路駕車肇事致人死亡者,應吊銷其駕駛執照
(D) 利用汽車犯罪,在判決確定前,得視情形暫扣其駕駛執照,禁止其駕駛
(E) 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非常困難0.144578
統計:A(2),B(12),C(44),D(16),E(3)

用户評論

chiangpinyi】評論

只有說B的2樓@JASON 請附上法條來證明OK?

Leo Liao】評論

開車違規肇事因而使人受傷、重傷、或致人死亡,處罰規定為何?對於肇事逃逸者是否有相關法令處罰呢?如果無人受傷或死亡時,處罰規定為何?資料來源國道公路警察http://www.hpb.gov.tw/files/16-1000-542.php答:1.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或處罰條例第33條之管制規則(指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不遵守管制規定),因而致人受傷者,肇事的人需記違規點數3點;致人重傷者,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至6個月;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1年內不得考領,但違反處罰條例第33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2. 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者,吊銷駕駛人駕駛執照,1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