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泰 - 莫忘初衷】評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1各級選舉委員會分別辦理下列事項:一、選舉、罷免公告事項。二、選舉、罷免事務進行程序及計畫事項。三、候選人資格之審定事項。四、選舉宣導之策劃事項。五、選舉、罷免之監察事項。六、投票所、開票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七、選舉、罷免結果之審查事項。八、當選證書之製發事項。九、訂定政黨使用電視及其他大眾傳播工具從事競選宣傳活動之辦法。十、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項。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事務,指揮、監督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一、選舉人名冊公告閱覽之辦理事項。二、投票所、開票所設置及管理之辦理事項。三、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遴報事項。四、選舉、罷免票之轉發事項。五、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之分發事項。六、選舉法令之宣導事項。七、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務之辦理事項。
【2020,如願回家!】評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1各級選舉委員會分別辦理下列事項:一、選舉、罷免公告事項。二、選舉、罷免事務進行程序及計畫事項。三、候選人資格之審定事項。四、選舉宣導之策劃事項。五、選舉、罷免之監察事項。六、投票所、開票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七、選舉、罷免結果之審查事項。八、當選證書之製發事項。九、訂定政黨使用電視及其他大眾傳播工具從事競選宣傳活動之辦法。十、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項。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事務,指揮、監督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一、選舉人名冊公告閱覽之辦理事項。二、投票所、開票所設置及管理之辦理事項。三、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遴報事項。四、選舉、罷免票之轉發事項。五、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之分發事項。六、選舉法令之宣導事項。七、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務之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