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不滿被公司資遣,離職前趁仍有公司帳號登入權限之際,將辦公室電腦內儲存之電子郵件悉數刪除,使得公司業務進行陷入重大困境。關於甲之行為,成立何罪?
(A)刑法第 359 條之無故刪除他人電磁紀錄罪
(B)刑法第 354 條毀損財物罪
(C)刑法第 358 條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
(D)刑法第 210 條偽變造準私文書罪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