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某甲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但誤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案經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甲,試問,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甲提出申請之時點如何認定?
(A)向無管轄權之機關提出時
(B)無管轄權之機關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時
(C)無管轄權之機關通知甲時
(D)有管轄權之機關受理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7879
統計:A(26),B(3),C(2),D(2),E(0)

用户評論

【用戶】發發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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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7條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其認無管轄權者,應即移n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n人民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依前項規定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者,視同已n在法定期間內向有管轄權之機關提出申請。如果有誤,再麻煩指正,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