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6.支付命令是取得執行名義最簡便的方法之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務人於收受命令後應該在一個月內聲明異議
(B)支付命令的管轄權依合意管轄的約定辦理
(C)如必須公示送達或於國外送達者,仍得為之
(D)支付命令在三個月內無法送達於債務人時,該支付命令失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1579
統計:A(10),B(16),C(16),D(72),E(0)

用户評論

【用戶】qqq5890003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 20日 B 被告住所地法院 C 公示送達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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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 20日 B 被告住所地法院 C 公示送達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