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per】評論
(A)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法律保留原則(B)行政行為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廣義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侵害最小原則)(C)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狹義比例原則(D)行政行為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廣義比例原則中的適當性原則(合目的性原則)廣義比例原則中有三子原則:1. 適當性原則(合目的性原則):手段能達到目的2. 必要性原則(侵害最小原則):能達到目的之手段中選損失最小的(機會成本的概念)3. 衡平性原則(狹義比例原則):達到目的的損害不能大於所獲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