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依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或質權而取得之不動產或股票,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自取得之日起多久內處分之?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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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金榜題名】評論

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或質權而取得之不動產...

桂圓】評論

銀行法第 76 條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或質權而取得之不動產或股票,除符合第七十四條或第七十五條規定者外,應自取得之日起四年內處分之。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第 74 條商業銀行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投資於金融相關事業。主管機關自申請書件送達之次日起十五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但於前揭期間內,銀行不得進行所申請之投資行為。商業銀行為配合政府經濟發展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投資於非金融相關事業。但不得參與該相關事業之經營。主管機關自申請書件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但於前揭期間內,銀行不得進行所申請之投資行為。前二項之投資須符合下列規定:一、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淨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