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民法規定,旅遊營業人因旅客之請求,應以書面記載交付旅客之事項,不含下列何者?
(A)旅遊保險之種類及其金額
(B)旅客名單
(C)旅遊營業人之名稱及地址
(D)旅遊營業人前一年度損益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4586
統計:A(3),B(15),C(4),D(111),E(0)
用户評論
【Clovia】評論
民法第 514-2 條旅遊營業人因旅客之請求,應以書面記載左列事項,交付旅客:一、旅遊營業人之名稱及地址。二、旅客名單。三、旅遊地區及旅程。四、旅遊營業人提供之交通、膳宿、導遊或其他有關服務及其品質。五、旅遊保險之種類及其金額。六、其他有關事項。七、填發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