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智慧創作應由文化部建立登記簿,並公告之
(B)智慧創作專用權,指智慧創作財產權及智慧創作人格權
(C)拋棄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歸屬於全部原住民族享有
(D)智慧創作專用權不得為讓與、設定質權及作為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36636
統計:A(379),B(80),C(239),D(104),E(0)

用户評論

【用戶】點空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有人可以幫我解惑媽??

【用戶】點空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9智慧創作,應由主管機關建立登記簿並公告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10智慧創作專用權,指智慧創作財產權及智慧創作人格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11智慧創作專用權不得為讓與、設定質權及作為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12智慧創作專用權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拋棄;拋棄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歸屬於全部原住民族享有。

【用戶】賴亭方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