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清潔隊駕駛甲因40歲的兒子好不容易考上大學,拿出珍藏多年老酒,宴請親朋好友徹夜狂歡,隔日一早雖酒意未醒仍前往執行勤務,因渾身酒氣遭警察攔查酒測值高達每公升2.5毫克。請問甲之行為可能違反?
(A)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
(B)刑法第349收受贓物罪
(C)刑法第185條之3危險駕駛罪
(D)刑法第335條侵占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5065
統計:A(11),B(3),C(216),D(1),E(0)

用户評論

【用戶】Decade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第 185-3 條 危險駕駛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nnnn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