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何者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不容許的行為?A.利用兒童行乞;B.供應兒童觀看有礙身心的影片;C.為協尋失蹤兒公開兒童個案資料;D.供應菸、酒及檳榔予兒童。
(A)ABC
(B)ABD
(C)BCD
(D)ABCD。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0),B(4),C(0),D(3),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