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利鼠】評論
https://www.tbocc.gov.tw/ModuleMsg/Files/598/AttachFile/00-%E5%8D%B7%E9%A6%96015-017.pdf雍正元年(1723),劃諸羅縣所屬虎尾溪以北之地分置彰化縣,大甲溪 以北之地增設淡水廳。於是本縣所轄縮小,北起今雲林縣虎尾溪,南至今臺 南縣鹽水溪(時稱新港溪),東達大武巒山,西至今虎尾溪與新港溪之沿海 地帶。 乾隆五十一年(1786)林爽文事變,縣民協助官兵死守縣城,所以翌年 十一月三日,詔改本縣「諸羅」之名為「嘉義」,用以嘉獎縣民的忠義。這 就是本縣今名的起源。 光緒元年(1875),臺灣府改置二府,臺北府統轄宜蘭縣、淡水縣、新 竹縣三縣與基隆廳一廳,臺灣府統轄本縣和臺灣縣、鳳山縣、恆春縣、彰化 縣五縣以及卑南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