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關於舉發程序之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專利權有二以上之請求項者,得就部分請求項提起舉發;
(B)同一事實以同一證據曾於他舉發案提起舉發,經審查不成立者,任何人不得以該同一事實、同一證據提起舉發;
(C)舉發人如欲補提理由或證據,應於舉發後一個月內為之。但在舉發審定前提出者,仍應審酌之;
(D)同一專利權有多件舉發案者,專利專責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合併審查。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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