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10 號,除因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而須為急速處分之情形外,對於經許可合法入境之大陸地區人民,未予申辯之機會,即得逕行強制出境部分,有違憲法之何種原則?
(A)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B)平等原則
(C)比例原則
(D)誠信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7778
統計:A(14),B(0),C(4),D(0),E(0)

用户評論

【用戶】pinji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解釋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8 I 規定:「......未予申辯之機會,即得逕行強制出境部分,有違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不符憲法第10條保障遷徙自由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