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Chen】評論
考選部:第77題答C或D者均給分。
【calvin13】評論
未徵得原處方醫師同意,藥師不得以同成分、同劑型、同劑量之其他廠牌藥品替代 在缺藥的情況下,未標註不可替換,徵得患者同意後則可替代
【大仁Jason藥師】評論
【冰魚王】評論
2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有效期間為三個月現行法規為90天(以前有過92天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