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原告撤回其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和解成立者,當事人得於成立之日起 3 個月內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 2/3。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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