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罰鍰新臺幣
(A)1,000 元
(B)2,000 元
(C)3,000 元 。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