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檢察官起訴甲犯強盜罪,法院判處甲十年有期徒刑,並諭知沒收甲之犯罪工具土製手槍及西瓜刀,甲不服判決之刑度,乃上訴第二審,檢察官則未上訴,若二審法院亦認為甲犯強盜罪,則其判決不得諭知下列何種刑罰?
(A)有期徒刑九年六月
(B)有期徒刑十年
(C)有期徒刑十年六月
(D)有期徒刑十年並沒收土製手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125
統計:A(2),B(3),C(25),D(1),E(0)

用户評論

EJ】評論

第 370 條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前項所稱刑,指宣告刑及數罪併罰所定應執行之刑。nnn第一項規定,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數罪併罰之判決,一部上訴經撤銷後,另以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