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關於其法律效果,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A) 立即取得該不動產之所有權
(B) 得請求登記為不動產所有人
(C) 得向法院訴請判決為所有人
(D) 得請求該他人協同辦理登記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