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長軒】評論
A刑事案無法"和解"C調解書須法院核定
【Melissa Lin】評論
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所以A選項錯在:並非所有的刑事案件均不可調解,而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才不行小李左肩瘀青腫痛→是傷害罪,可以調解
【Lily Pan】評論
A.調解事項範圍:原則: 1.民事案件 2.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例外(以下事項不得或不宜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1)違反法律強制或禁制規定的事件。例如:違禁品或危險物品的買賣。(2)有失公平之民事事件。例如:賭博、虛構的債權。(3)涉及社會倫理與國家公益之民事事件。例如:婚姻無效、認養子女及停止侵權等。(4)必須由法院裁判者。例如:「宣告死亡」或「受監護宣告」。 告訴乃論:(1) 犯罪行為較輕微,只是侵害個人權益,而不影響國家公益,可由被害人來決定願不願意提出告訴,檢察官不能主動去追訴犯罪提出告訴,若無人提出告訴,則檢察官不得偵查起訴。(2) 例如:普通傷害、過失傷害、妨害名譽...
【小鼻 107鐵佐材管正取】評論
B沒錯阿...住淡水的鄰居互毆 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也沒講同不同意怎扯到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