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鄉下土地一筆,未協議分管。甲、乙長期在外地工作,丙擅自在該地上興建房屋以供居住。甲、乙對丙得主張何權利?又本件丙是否構成民法第796 條以下所規定之越界建築?(25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