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商標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13 款規定,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或申請在先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不得註冊。經濟部乃發布「混淆誤認之虞審查基準」作為執法之依循。試問:該審查基準之法律性質為何?其內容對人民或相關機關是否具有拘束力?(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5187
統計:A(4),B(9),C(22),D(182),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