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 Chen】評論
(1)杖期(ㄐㄧ)夫:妻入門後,曾服翁或姑、或太翁太姑之喪,妻死,夫稱「杖期夫」 (2)不杖期夫:妻入門前,丈夫的父母,或丈夫的祖父母已死,妻未及服喪,妻死,夫稱「不杖期夫」(丈夫的父母尚健在,妻死,也可稱可不杖期夫)。
【金泰熙】評論
到底是考公文還是考古文
【TP.C.K.】評論
杖期 不杖期有兩種說法一種最佳解說的 另一種南霸天說的是有差別的那種為真 或兩者都有 就要去考證古禮了
【Fighting】評論
中國人真麻煩!考這種八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