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ohoho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一)財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所興辦業經立案的私立學校用地、為學生實習農、林、漁、牧、工、礦等所用的生產用地及員生宿舍用地,經登記為財團法人所有者全免。但私立補習班或函授學校用地,均不予減免。 (二)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合於「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獎勵辦法」規定設立之私立圖書館、博物館、科學館、藝術館及合於「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規定設立的學術研究機構,其直接用地全可免徵。但是要以已辦妥財團法人登記或者是辦妥登記的財團法人所興辦,並且其用地是這個財團法人所有的為限。 (三)經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對外絕對公開,並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私立公園及體育館場,其用地減徵百分之五十,其為財團法人組織者可以減徵百分...
【用戶】uvoxygen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二十八條之一(免徵對象) 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但以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為限: 一、受贈人為財團法人。 二、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 三、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