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研發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配偶居留美國且取得美國居留權,提出申請出國前往探親的相關規定為:
(A)不得申請
(B)於第一階段服役期間可以申請
(C)於第二階段服役期間可以申請
(D)於第三階段服役期間可以申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10256
統計:A(9),B(9),C(5),D(16),E(0)

用户評論

Clovia】評論

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第 3 條一般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出境:一、機關或服勤單位派遣:(一)赴國外服勤或從事與其勤務有關之訓練、會議或活動。(二)代表國家出國參加各類競賽。二、配偶或直系血親病危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三、因特殊事由必須本人親自處理。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出境:一、機關或用人單位派遣:(一)赴國外從事與其業務相關之考察、會議、展覽、蒐集資料、學術交流等。(二)赴國外接受與其業務有關之訓練或進修。(三)代表國家出國參加各類競賽。二、探親:配偶或直系血親居留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