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你處理發生於閃光號誌正常運作交岔路口的交通事故(如下圖),甲車沿中華路由南往北至路口直行,乙車沿中正路由東往西至路口左轉彎,二車發生碰撞。有關本案最可能的肇事原因為下列何者?

 
(A)乙轉彎車未讓甲直行車先行
(B)甲直行車未讓已完成轉彎乙車先行
(C)甲支線道車未讓乙幹線道車先行
(D)甲左方車未讓乙右方車先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0178
統計:A(59),B(64),C(209),D(5),E(0)

用户評論

Cathy Peng】評論

交岔路口若設有閃光紅燈或「讓」、「停」等標誌或地面上有倒三角「▽」標線之道路為支線道;設有閃光黃燈或未設上述相關標誌、標線道路則為幹線道。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皓哥-拚命考司法官】評論

幹道不管直行轉彎,都比支線有優先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