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1條無害通過權之立法管轄權規定,於該規定內容中,下列何者事項不在該法條之範圍內?
(A)航行安全
(B)電纜與管道的保護
(C)捕鱼規範違反之防止
(D)軍艦的通過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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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評論

(D)軍艦的通過第二十一條(沿海國關於無害通過的法律和規章)  一、沿海國可依本公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對下列各項或任何一項      制定關於無害通過領海的法律和規章:   (a)航行安全及海上交通管理;   (b)保護助航設備和設施以及其他設施或設備;   (c)保護電纜和管道;   (d)養護海洋生物資源;   (e)防止違犯沿海國的漁業法律和規章;   (f)保全沿海國的環境,並防止、減少和控制該環境受污染;   (g)海洋科學研究和水文測量;   (h)防止違犯沿海國的海關、財政、移民或衛生的法律和規章。  二、這種法律和規章除使一般接受的國際規則或標準有效外,不應適用      於外國船舶的設計、構造、人員配備或裝備。  三、沿海國應將所有這種法律和規章妥為公佈。  四、行使無害通過領海權利的外國船舶應遵守所有這種法律和規章以及      關於防止海上碰撞的一切一般接受的國際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