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服務於消防大隊,在負責規劃勤務表,但常有不公之爭論,因此對分隊服勤人員之編組、服勤方式之互換及服勤時間之分配,應明確律定勤務基準,請問下列敘述何者不適當?
(A)勤務時間必須循環銜接,使每人普遍輪流服勤,盡量避免安排進修或接受常年訓練時間。
(B)分派勤務,力求勞逸平均,日夜動靜工作務使均匀,藉以調節精神體力。
(C)服勤人員每日勤務八小時,每週合計四十小時,必要時得酌情延長。
(D)每日勤務時間為二十四小時,零時至六時為深夜勤,十八時至二十四時為夜勤,餘為日勤。

參考答案